招標公告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區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場社區)項目第三方檢測監測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區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場社區)項目第三方檢測監測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區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場社區)項目已由廣州市荔灣區發展和改革局 以 荔發改投批〔2024〕9號批準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單位為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南源街道辦事處,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南源街道辦事處。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第三方檢測監測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區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場社區)項目第三方檢測監測
2.2建設地點:廣州市荔灣區。
2.3建設規模:本項目改造范圍為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區,包含和平新村社區、西場社區2個社區。項目東起廣雅中學,西至石井河,南起東風西路,北至水廠路,改造范圍約42.4公頃。項目計劃對片區內現有建筑與公共基礎設施進行微改造,主要改造內容包括建筑房屋本體部分的樓道修繕及照明、外墻治理、三線整治、適老化設施改造、屋面防水、樓棟消防設施改造等,以及公共空間部分的三線整治、道路修繕、無障礙設施、綠化完善、監控系統改造等。
項目估算總投資5538.0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4459.2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815.00萬元,預備費263.71萬元。
2.4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分為 1個標段。
2.5招標內容:
2.5.1招標內容為第三方檢測監測,技術服務范圍和內容:建設工程主管部門、監督部門要求的,由業主指定的具有質量監控作用的見證取樣檢測、主體結構檢測、地基基礎檢測、沉降觀測等項目,以及為工程驗收提供依據的檢測項目服務范圍除以上工程檢測、試驗工作外,還包括:①與工程所在行政區域的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進行檢測工作的協調,申報檢測技術成果的審批。保證技術成果能夠通過相關部門認可,確保不因檢測工作影響本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和竣工驗收。②在進行檢測任務的過程中與該工程相關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建設主管部門等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③檢測數據的有關信息通過連接系統進行傳輸報送。
2.5.2服務周期:從中標單位進場至本項目順利完成竣工驗收備案,且所有服務項目完成時止,服務周期必須滿足實際施工要求。進場日期以發包人通知時間為準。
2.5.3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89.19萬元。
特別提示:如本項目因特殊原因,在三年內都無法實施本項工作的,則該合同也自然終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相應資質。
3.1.1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承擔檢測任務方,并同時擔任聯合體主辦方)須同時具有以下兩種資質:
①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CMA計量認證合格證書(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認證范圍覆蓋招標內容: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見證取樣檢測,如CMA計量認證合格證書中的認證項目與上述名稱不同,但表達的意思一致也視為滿足該項條件),且在有效期內;
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須覆蓋招標內容: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見證取樣檢測,如檢測機構資質證書中的檢測項目與上述名稱不同,但表達的意思一致也視為滿足該項條件),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3.1.2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主辦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檢測工作中存在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行為被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或通報。(《投標人聲明》中承諾)3.2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主辦方)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的正式員工。
3.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3.3.1允許聯合體投標,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并簽訂聯合體協議。聯合體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3.3.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它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4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未出現以下情形:與其它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相應的內容進行評審)。如不同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出現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形,則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均視其不符合投標人合格條件予以處理(聯合體內各成員之間不受本條限制)。
3.5其他要求
3.5.1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含聯合體各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法人。投標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場)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各級政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按國家法律經營。
3.5.2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含聯合體各方)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3.5.3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含聯合體各方)已按規定格式簽名蓋章《投標人聲明》(格式見招標公告附件一);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3條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采取網上投標登記方式進行投標登記。
4.2公告發布
公告發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03 月25 日 12 時 00分至2024年 04 月01日 17 時00分。
注: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不得少于5日,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發售招標文件。
4.3.發售招標文件時間
本項目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發售,有興趣的投標人可在2024年 03 月 25日 12 時 00 分至2024年 04 月 01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 進行投標登記。有意參與投標的投標人將以下資料(加蓋公章)及《招標文件售賣登記表》(詳見附件三)的掃描件發送至郵箱:gdjhzbdlb@163.com進行投標登記。
(1)投標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若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有效的授權書委托書(加蓋公章、加蓋法人代表印章或簽名,法定代表人投標登記的不需提交授權委托書);
(3)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投標人滿足本項目要求的資格或資質;
(5)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投標時須提供);
注:①從發布招公告起接受投標登記及發售招標文件,并從發售招標文件之日起開始計算備標時間。
②本項目的招標文件費500元/套,在投標登記確認后,由招標代理單位收取,售后不退。
③投標人須在上述規定的投標登記時間內完成網上投標登記手續及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逾期不受理。
4.3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實行紙質化評審。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24年04月15日09 時 00 分至09 時30分(北京時間)
5.2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24年 04 月15 日 09時 30分 (北京時間)
5.3開標地點: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285號2樓
5.4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網上投標登記并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東建海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ly21zx.cn/)、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網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上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東建海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ly21zx.cn/)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南源街道辦事處
地 址:廣州市荔灣區南岸路92號
聯 系 人:萬先生 電 話:020-81938693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建海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黃埔區港灣路68號1417房之一
聯 系 人:鐘工 電 話:18202037954
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南源街道辦事處
地 址:廣州市荔灣區南岸路92號
聯 系 人:萬先生 電 話:020-81938693
附件一:
投標人聲明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資格審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我司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我司同意并授權招標人將我司投標文件商務部分文件的所有內容(包括人員、業績、獎項等資料)進行公開。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本公司沒有在投標登記截止時間前三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投標登記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本公司沒有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圍標串標行為(以行政主管部門或法院或檢察院書面認定為準),本公司沒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投標登記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書面認定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誠信行為或不充分履約行為被本項目招標人書面拒絕投標; 本公司未被納入聯合懲戒范圍;本公司近三年(從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因以往檢測工作中存在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行為被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或通報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所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標文件編寫、監理工作;本公司與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和監理業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本公司與本次招標的招標代理機構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本公司與本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六、與本公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包括 。(注:本條由投標人如實填寫,如有,應列出全部滿足招標公告資質要求的相關單位的名稱;如無,則填寫“無”。)
七、本公司承諾,中標后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
八、本公司承諾,中標后嚴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標文件規定履行義務,并同意招標人將其履行合同、招投標文件義務的履約情況和不誠信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標人做出的違約責任處理決定等)在招標人網站和建設項目業主網站及其他媒體上公開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擔。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
特此聲明。
投標單位(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參考格式)
聯合體協議書
(甲公司名稱)、(乙公司名稱)愿意組成聯合體,參加(項目名稱)項目投標,現就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1、(甲公司名稱)為聯合體主辦方,(乙公司名稱)為聯合體成員;
2、聯合體內部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聯合體由主辦方負責與招標人單位聯系;
(2)投標工作由聯合體主辦人負責,由雙方組成的投標小組具體實施;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切實執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擔合同規定的一切義務和責任,同時按照內部職責的劃分,承擔自身所負的責任和風險;
(4)如中標,聯合體內部將簽訂協議書,各自按協議規定負責工作;主辦方(甲公司名稱)承擔(工作范圍、內容);聯合體成員(乙公司名稱)承擔(工作范圍、內容)。
(5)投標工作以及聯合體在中標后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攤。
(6)聯合體各成員方承諾,聯合體成員之間責任與風險自擔,成員之間不會因內部糾紛影響項目工作的開展,內部糾紛與發包人(業主)無關。
3、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公司名稱:(蓋公章) 乙公司名稱:(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
聯系人:(簽字) 聯系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注:單獨投標的,無需提交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為參考格式,如有必要,可按上述格式擴展。
表格下載: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區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場社區)項目檢測監測服務-招標公告(定稿)日期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