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區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場社區)項目代建服務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區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場社區)項目代建服務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區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場社區)項目已由 廣州市荔灣區發展和改革局 以 荔發改投批〔2024〕9號批準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單位為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南源街道辦事處,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南源街道辦事處。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代建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項目名稱: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區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場社區)項目代建服務
2.1.2工程建設地點:廣州市荔灣區。
2.1.3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改造范圍為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區,包含和平新村社區、西場社區2個社區。項目東起廣雅中學,西至石井河,南起東風西路,北至水廠路,改造范圍約42.4公頃。項目計劃對片區內現有建筑與公共基礎設施進行微改造,主要改造內容包括建筑房屋本體部分的樓道修繕及照明、外墻治理、三線整治、適老化設施改造、屋面防水、樓棟消防設施改造等,以及公共空間部分的三線整治、道路修繕、無障礙設施、綠化完善、監控系統改造等。
2.1.4項目估算總投資5538.0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4459.2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815.00萬元,預備費263.71萬元。
2.2招標范圍:
2.2.1標段劃分:本項目設1個標段。
2.2.2招標內容:對本項目建設的全過程進行總體管理,負責自合同簽訂起至項目竣工驗收、竣工結算、財務決算、移交和保修期滿的全過程統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設計、概算評審、規劃報建、監理、施工、設備材料、招標投標等實施過程中建設管理工作及各種手續的報審管理工作,并對項目的工期進度、投資、質量安全、合同、信息檔案等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組織竣工驗收、項目使用移交等工作。
2.2.3 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86.46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
3.2投標人具有與項目相適應的勘察或設計或施工或監理或工程咨詢中的一項或多項資質,所提供的資質必須在有效期限內。 注:工程咨詢資質企業需提供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的頁面截圖并加蓋單位公章(并可在“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網站查詢得到,操作步驟:“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中介服務”→“工程咨詢單位名錄”。具體網址:http://new.tzxm.gov.cn//tzpt/statics/html/consult/1.shtml)。
注:①國內申請人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定》(建設[2001]178號)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填寫。
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廣東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統一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1〕51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粵建許函〔2021〕849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執行。
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廣東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334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建許函〔2020〕298號)和《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順延的通知》(穗建審批〔2020〕295號)規定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延期日期執行。
3.3擬承擔本代建服務工作的項目負責人要求如下: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
注: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的正式員工(需提供身份證、職稱證書,由社保機構出具的近一個月(即2024年2月)在投標人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香港企業參加投標的,須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滿足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注:(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0〕1號)規定)]。
3.6 投標人已按要求簽署蓋章《投標申請人聲明》(格式見招標文件第六章)。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3條單列的投標人資格要求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采取網上投標登記方式進行投標登記。
4.2公告發布
公告發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03月25日12時00分至2024年04月01日17時00分。
注: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不得少于5日,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發售招標文件。
4.3.發售招標文件時間
本項目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發售,有興趣的投標人可在2024年03月25日12時00分至2024年04月01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 進行投標登記。有意參與投標的投標人將以下資料(加蓋公章)及《招標文件售賣登記表》(詳見附件)的掃描件發送至郵箱:gdjhzbdlb@163.com進行投標登記。
(1)投標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有效的授權書委托書(加蓋公章、加蓋法人代表印章或簽名,法定代表人投標登記的不需提交授權委托書);
(3)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投標人滿足本項目要求的資格或資質;
注:①從發布招公告起接受投標登記及發售招標文件,并從發售招標文件之日起開始計算備標時間。
②本項目的招標文件費500元/套,在投標登記確認后,由招標代理單位收取,售后不退。
③投標人須在上述規定的投標登記時間內完成網上投標登記手續及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逾期不受理。
4.3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實行紙質化評審。
5.發布招標公告、遞交投標文件時間
5.1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24年04月16日09時00分至09時30分(北京時間)
5.2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24年04月16日09時30分 (北京時間)
5.3開標地點: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285號2樓
5.4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網上投標登記并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東建海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ly21zx.cn/)、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網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東建海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ly21zx.cn/)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南源街道辦事處
地 址:廣州市荔灣區南岸路92號
聯 系 人:萬先生 電 話:020-81938693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建海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黃埔區港灣路68號1417房之一
聯 系 人:鐘工 電 話:18202037954
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南源街道辦事處
地 址:廣州市荔灣區南岸路92號
聯 系 人:萬先生 電 話:020-81938693
文檔下載: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區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場社區)項目代建服務-招標公告(定稿)日期版.doc